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党委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会议

  • 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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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下午,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多功能厅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会议,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读了《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集团领导景小勇、张蕾和中层干部代表石鑫、杨戈结合学习和工作谈了体会。
      张蕾同志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我们指明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在文艺创作和传播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维护党规党纪,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利用文艺作品的违纪行为,确保文艺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中层干部代表石鑫认为,要学习贯彻好新条例,做到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必须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行能力;增强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学习意识,提升素质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杨戈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内党外监督,保持言行一致、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景小勇同志总结指出,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增强党员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二要进一步加强集团政治生态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体制化、机制化。三是领导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握方向,担当尽责,做好表率,争当遵守纪律的模范、弘扬能量的模范、推进改革的模范和促进集团发展的模范。四要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结合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召开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作为日常的言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