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与上海戏剧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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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上午,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与上海戏剧学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戏华山路校区举行。上海戏剧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昌勇,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小勇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刘庆,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部主任沈亮,学工部部长李冬梅,舞蹈学院院长陈家年,舞蹈学院副院长周蓓,党办、院办姚远及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史自文,党委委员、集团办、演出中心主任哈日巴拉,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服务部主任尹红,业务办主任石鑫,舞蹈中心主任李丽,创作中心编剧、舞蹈诗剧《只此青绿》编剧徐珺蕊、集团青年编导陈伟科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刘庆主持。

        会上,集团业务办主任石鑫与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学院院长陈家年介绍了合作愿景,集团舞蹈中心李丽作了集团舞蹈板块的介绍。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史自文与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刘庆在双方的见证下签署了战略合作仪式。并由党委委员、集团办、演出中心主任哈日巴拉与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部主任沈亮揭下“上海戏剧学院实习实践基地”和“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实训基地”两块牌匾。

        景小勇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发展历程及人才队伍建设,着重介绍了集团大力发展的几大板块。集团作为文化央企,有责任、有义务发挥自身的优势资源、品牌效应和创意优势,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长远发展。上海戏剧学院作为国家重点艺术院校,培养出了一批“品德优、基础厚、专业精、实践强”的德艺双馨艺术人才,创作出了一批艺术经典之作。希望双方能够深化校企合作,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在人才培养和输出的工作上密切联系,共同促进学校和企业文化发展。

        黄昌勇在讲话中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学校的历史背景和专业优势,并表示这是一次期盼已久的签约仪式,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歌舞文化、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浓厚的创作氛围。本次签署战略合作仪式既是进一步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学校和东方的企业发展,也是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开始,希望双方能够立足长远,着眼未来,全面推进战略合作。

        未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将继续携手更多优秀单位,探索强强联手的合作模式,继续围绕集团发展定位,持续彰显文化央企的使命担当,助推中国文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