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与北京舞蹈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日期:2022-04-15
  • 来源:中国东方演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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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与北京舞蹈学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积极探索院校、院团合作模式,在人才培养及使用方面进行紧密合作,创新人才培养途径,率先搭建国家级舞蹈表演、编导实训基地,为演艺人才培养、艺术实践作出院团的积极贡献。
        在举行签约仪式前,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巴图,党委副书记、院长郭磊一行在集团领导的陪同下,首先前往排练厅观看了在集团实习的北京舞蹈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排练情况,并勉励大家刻苦训练、勇攀艺术高峰。
        两家有着深厚历史渊源的国家艺术院团与舞蹈教育高等学府在今天达成了历史性的交汇。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其前身中央歌舞团、东方歌舞团、中国轻音乐团,是在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下创建的新中国最负盛名的国家级艺术院团。东方歌舞团的前身正是1957年在北京舞蹈学校成立的东方音乐舞蹈班,这个班又简称“东方班”,这是在周恩来总理指示下成立的中国第一个东方音乐舞蹈班,该班学生曾多次随周恩来总理出访东南亚国家,成为国家文化外交中的主力军,该班成为享誉海内外的东方歌舞团的前身。
        在观摩舞蹈中心业务排练结束后,双方在集团多能厅举行座谈交流并进行战略合作签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小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史自文,副总经理、董事刘鹏,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巴图,党委副书记、院长郭磊,党委副书记刘岚,副院长许锐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集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史自文主持,双方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小勇首先感谢北京舞蹈学院一直以来为集团培养输送了大量优秀艺术人才,并对本次签约合作表示祝贺。他表示,北京舞蹈学院作为舞蹈高等教育的国家院校,是培养顶尖艺术人才的摇篮。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作为国有大团、文化央企,是高端音舞艺术内容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双方作为艺术领域的专业学校和专业院团,共同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文化责任,此次合作对双方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希望通过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多角度多层次搭建合作平台,探索校企合作崭新模式,进一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职业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不断加强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共同推动双方育新人、出精品,助推双方艺术事业不断发展。
        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巴图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一次历史性交汇。北京舞蹈学院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着渊远深厚的关系,希望双方能在人才培养与使用方面紧密合作,共同探索院团合作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通学校与院团之间的人才流动壁垒,希望能有更多北舞的学生来到以东方为标志的国家级顶尖院团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艺术创作、演出、艺术教育、艺术研究等多层次、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双方精诚合作、互相托举之下不断推动院校合作出成果、树样板、展新貌。
        北京舞蹈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郭磊表示,学院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工作,通过艺术实践全方位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及舞台表现能力,努力培养匹配院团需求的艺术人才。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着深厚的艺术积淀,现阶段又展现出了新气象、新面貌,希望双方在人才培养方面探索新模式、新机制,并加强创作实践、艺术研究及艺术教育考级等方面的紧密合作,为国家的舞蹈艺术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双方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务实合作,促进资源有效整合,通过增设专业课程、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校企互聘、加强专业人才流转、建立舞蹈艺术普及领域交流机制等方式共同探索院校、院团合作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强强联合,打造校团合作、协同创效的新典范,为中国文化艺术事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