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学校丨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举办《知识产权知识专题讲座》

  • 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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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高。集团作为国有文艺院团既是文化传播者,又是文化创新者,知识产权在集团日常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增强集团演职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6月9日,集团员工学校(筹)举办了《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知识产权培训讲座》。邀请《只此青绿》IP维权诉讼代理人,北京望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商标代理人甄钰律师在多功能厅现场授课。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培训采用“线下+线上”的方式进行,集团演职员工百余人参与了本次学习。
甄钰律师从事商标授权与确权、商标侵权调查、维权、版权、域名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领域工作二十多年,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代表客户有剑桥大学、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等。
       甄钰律师从知识产权和著作权法概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艺术表演团体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广告代言风险防范4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向大家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概念、特征以及著作权法保护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深刻剖析著作权归属与行使规则,为大家在现实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规避、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提出了建议。她认为,东方演艺集团作为国有文艺院团在创作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时,一定要关注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加强对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避免创作作品、演员代言等方面潜在的诉讼风险。
       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高艾同志指出,艺术创作是国有文艺院团的生命力,集团的艺术创作离不开对知产权的保护。集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尊重敬畏知识产权,下一步,集团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演员对外代言的监管和报备工作。

       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刘鹏同志指出,这次讲座针对性很强,对当前知识产权的现状做了深入分析,案例详实鲜明,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引起集团广大演职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增强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培训中,与会人员还就文化表演团体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与甄钰律师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