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心中永存的光——追忆原东方歌舞团副团长王犁同志!

  • 日期: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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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犁,男,1929年6月出生,1945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东方歌舞团副团长、东方艺术大厦董事长。曾为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舞美学会、晋察冀研究会会员,正局级离休干部。先后获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王犁同志1945年开始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46年入华北联大文艺学院戏剧系学习,毕业后参加联大文工团,开始从事文艺工作,解放战争期间曾立功受奖一次;1950年在中央戏剧学院歌剧团任演员,1953年开始专门从事舞台美术工作,并担任舞台监督;1962年参加东方歌舞团,历任舞台监督、团长助理、副团长。曾随艺术团访问3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9年离休。

       王犁同志有着丰富的艺术经历,曾在《白毛女》《陈家福回家》《秦洛正转变》《血泪仇》《打击侵略者》等剧目中担任重要角色。在建国初期为《戴爱莲舞蹈晚会》《人民胜利万岁大歌舞》担任导演和舞台监督。王犁同志在舞台监督的岗位上表现了出色的才能,几十年中多次随国家级的艺术团赴欧、美、亚、港、澳等国家演出并担任演出监督和秘书长职务,同时还承担外国艺术团来华演出的接待及舞台监督工作,曾在《白毛女》《草原之歌》《茶花女》《蝴蝶夫人》《刘胡兰》等大型歌剧中担任演出监督工作。从事管理工作后,将其全部精力倾注于东方歌舞团的建设,是艺术生产的重要组织者,为东方歌舞团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王犁同志将一生都奉献给了党的文艺事业,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光辉奋斗的一生,他的精神将永远留存在我们的心中。
       王犁同志,您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