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好人好事先进个人事迹(三)

  • 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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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柠,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7月积极响应援藏号召,作为第九批援藏干部,前往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担任副团长。抵藏第一个月,他就申请到海拔5000米的那曲市聂荣县查当乡加龙村开展驻村工作。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沈柠等驻村干部的努力下,加龙村终于摆脱了贫困,村民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
      在院团工作中,组织编制外舞蹈演员招录工作、实施“舞蹈演员转岗分流”等相关制度,在他的主动对接下相继开展。他还积极邀请内地艺术家前往西藏授课,组织开展音乐剧等各类培训,协调安排歌舞团内舞美工作人员前往内地院团跟岗学习。后期,他还协调集团向歌舞团捐赠了原价值360多万元的灯光设备;协调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交响乐团捐赠了原价值80多万元的管弦乐器和民族乐器。
      援藏工作3年来,沈柠一直秉持“尽自己所能”的工作态度,为西藏自治区歌舞团的剧目创演、院团管理、对外交流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而他对工作的全力以赴和毫无保留,也让身边的人看到了什么是初心和热爱。
 
      胡海,创作中心青年编导。2022年8月作为文化和旅游部选派的“订单式”援助人才到青海省演艺集团开展艺术创作生产水平提升对口支援工作。在青援助工作期间,胡海赴省内贵德、互助、湟中等州县基层进行深度采风,并结合实际为青海省演艺集团量身打造了舞蹈作品。在训练和排练现场以及作品的具体创排过程中,他始终把提升演员整体艺术水平放在第一位,以严格的专业要求不断尝试、不断磨合,避免艺术创作同质化。在胡海的带动下,演员们积极配合、全情投入,青海省演艺集团编导们更是获益良多。在援青工作中,他不仅发挥出了专业优势,也发挥出了中国东方演艺集团青年人才的使命担当。